有人认为耶稣有亲兄弟,也有人认为玛利亚在耶稣出生后又通过约瑟生了其他儿子。他们依据以下经文得出结论,认为耶稣的母亲并非终身童贞:
马可福音 6:3(马太福音 12:46): “耶稣的兄弟:雅各、约瑟、西门和犹大……”路加福音 2:7:“耶稣,他的长子”。 因此还有其他经文。
马太福音1:25:“约瑟没有和马利亚同房,直到耶稣出生”,他们据此推断约瑟是在耶稣出生后才与马利亚同房。
约翰福音7:5:“他的弟兄都不信他。”
回答
1. 在东方思维中,直到今天,表兄弟、同村的孩子、一起长大的孩子都被称为“兄弟”,从广义上讲,阿拉伯国家也是“兄弟”。 《圣经》源于东方文化背景,常使用“兄弟”一词指代表兄弟或同村的孩子。我们在《旧约》中可以找到许多这样的例子:
《创世记》13:8 / 14:16: 亚伯拉罕被称为罗得的兄弟;但他实际上是罗得的叔叔。《申命记》15:2-3:“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欺压你的兄弟(与你同为犹太人)……但外邦人(非犹太人)……” (利未记 19:17:“不可恨你的弟兄(犹太人)……”)
基士和以利亚撒是兄弟。基士的儿子娶了以利亚撒的女儿。 然而经文写道:
《历代志上》23章22节:“以利亚撒死时没有儿子,只有女儿,被他们的兄弟基士的儿子们娶了。”
基士的儿子们是以利亚撒女儿们的表兄弟,而非亲兄弟。
2. 《约翰福音》19:25-27:在这几节经文中,革罗罢的妻子名叫玛利亚;她也被描述为“耶稣母亲的妹妹”,而耶稣母亲的名字也是玛利亚。然而,同一个家庭中不可能有两个同名同姓的妹妹。 因此,克洛帕斯的妻子玛利亚是耶稣母亲玛利亚的表亲、近亲,甚至是儿时好友。 正因如此,根据前文所述的东方习俗,她被视为耶稣母亲的姐妹。
如果玛利亚还有其他子女,为何是约翰将她“接到自己家里”,而不是她的其他儿子?对此的回答是:“因为他的兄弟们不相信他”(约翰福音7:5)。
我们还要补充说明:约翰福音7章5节所述事件发生在加利利,即耶稣的故乡。那些不信他的兄弟,是来自加利利的同乡,是拿撒勒——他家乡的居民,他们不信他,耶稣对他们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先知在本地是没有尊荣的”(路加福音4:24)。因此,前面提到的雅各、约瑟、西门和犹大并非他的“兄弟”,他们信了他,甚至成了他的使徒 (参见雅各书和犹大书,以及:使徒行传1:14 / 12:17 / 哥林多前书9:5 / 15:6 / 加拉太书1:19)。
3. 马可福音 15:40:这位“雅各和约瑟的母亲玛利亚”就是克罗帕的妻子玛利亚,她在约翰福音 19:25-27 中被称为圣母的“妹妹”。 她正是雅各、约瑟、西门和犹大的母亲。由于她是圣母玛利亚的“姐妹”,她的子女便被称为耶稣的“兄弟”;实际上他们是耶稣的表兄弟。对此有人反驳说,这里指的是耶稣的母亲。 然而,如果马可所指的是圣母玛利亚,他本应说:“玛利亚,耶稣、雅各、约瑟和西门的母亲”,因为耶稣是长子。
4. 耶稣的“兄弟”从未被称为“玛利亚的儿子”:
- 雅各自称是“主耶稣的仆人”,而非他的兄弟(雅各书1:1)。
- 犹大在他的书信中自称是“耶稣的仆人,雅各的兄弟”,而非耶稣的兄弟。
有人对此反驳说,耶稣还有其他兄弟,那些人被称作他的兄弟。但既然如此,为什么圣经没有提及他们,而只提到了雅各、犹大、约瑟和西门?我们已经证明,这些人都是他的近亲。
5. 称耶稣为“长子”,并不意味着他有兄弟。 在东方思维中,直至今日,长子仍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其父母常以长子的名字自称(例如“耶稣的父亲和母亲”,而非“约瑟和马利亚”)。 此外,父母通常会将长子献给上帝,因此长子具有特殊的道德意义(路加福音2:22-23)。无论是否有兄弟姐妹,他都被称为“长子”。
6. 约瑟“直到”耶稣出生前都没有与玛利亚同房,绝不意味着他之后与她同房了。 圣经并未如此记载,也未引导我们得出这一结论。因为马太所要表达的仅仅是:耶稣由马利亚所生,而约瑟并未以婚姻关系参与其中;他旨在凸显耶稣降生的神迹性。 这正是这位福音书作者的唯一意图;他无意深究,而我们也不应在缺乏经文依据的情况下妄下结论。至于我们,已证明耶稣的“兄弟”实为他的近亲和同乡。 没有任何福音经文能证明耶稣有血肉之躯的兄弟。
7. “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兄弟?”耶稣说。他用手指着门徒,接着说:“看哪,我的母亲和我的弟兄」(马太福音12:48-50)。耶稣真正的弟兄遍布世界各地;他们就是他的门徒。复活后向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革罗罢的马利亚显现时,耶稣对她们说:「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马太福音28:10),而抹大拉的马利亚便急忙「去告诉门徒,说她看见了主」(约翰福音20:17-18)。她知道耶稣的弟兄 (马太福音28:10),抹大拉的马利亚便急忙“去告诉门徒,说她看见了主”(约翰福音20:17-18)。她深知,耶稣除了门徒之外,别无兄弟。 耶稣的所有门徒都是他的兄弟,因为“他赐给他们权柄,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神是他的天父,也是他们被收养的父(约翰福音20:17)。 他们对耶稣的信仰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也是耶稣的弟兄(约翰福音1:12)。参阅希伯来书2:11-13。
结论
玛利亚除了耶稣之外没有生过其他孩子,因此她始终保持着童贞。她的童贞具有深刻的属灵意义,与她与天主的完全结合息息相关。玛利亚若与若瑟缔结婚姻关系,也不会犯下罪过;因为若瑟是她的合法丈夫。 但她的心已被天主俘获,因此无法将自己献给任何男人:她是圣神的净配,是天主在世上救赎计划中配得且完美的共工。
藉着一种特殊而独一的恩宠,天主使玛利亚免于原罪。 祂自受孕之初便保守了她的灵魂无玷。玛利亚未受原罪后遗症的困扰,而这原罪却困扰着我们所有人。深感自己已从原罪中得救,玛利亚欢欣地说: “我的灵魂颂扬上主,我的心灵因我的救主天主而欢欣”(路加福音1:46-47)。
唯独玛利亚被保全为无玷,使她的灵魂得以安宁,以迎接那在她内“成了血肉”的圣言。 天主不可能降生于一颗烦乱的灵魂之中。这正是无染原罪奥迹的奥秘所在。有些人按人的逻辑推断:他们认为玛利亚在耶稣诞生后不可能保持童贞。 然而,那位创造了整个宇宙、并在玛利亚的胎中创造了耶稣的身体却未触及其童贞的上帝,同样也能在尊重其童贞的前提下使耶稣诞生,因为“在天主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路加福音1:37)。 藉着她的童贞,玛利亚使那些信赖她的人心灵也保持纯洁。
“她是一座紧闭的花园,我的妹妹,我的新娘,是一座紧闭的花园,是一口封存的泉源,”弥赛亚之母的神圣“新郎”如此预言道(雅歌4:12)。
注:那些否认玛利亚童贞的人主张对圣经进行自由解释。他们应当保持一致,也给予他人这种解释的自由……同时,也应当思考圣彼得在第二封书信中所说的话(《彼得后书》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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