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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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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mmout

I.沙穆特

今天,关于现今的以色列国,某些基督徒面临着一个良心上的问题。 一部分人因“希特勒大屠杀”而深受触动,急于承认以色列;另一些人——虽然人数不多——却出于两个原因拒绝承认以色列的合法性:

1. 因为他们对巴勒斯坦人民所遭受的不公深感痛心,这些人民正遭受暴力驱逐,被迫离开自己的土地。
2. 出于与对耶稣的信仰以及应向祂作出的见证相关的理由。

鉴于本研究主题敏感且可能引发争议,在展开讨论前必须声明:本文并非出于“反犹太主义”的立场,而是秉持社会正义与宗教正义的精神来探讨这一问题。 我们支持所有人、在任何地方的宗教自由,即使是在以色列——我们希望数百万被流放的巴勒斯坦人(穆斯林和基督徒)能被遣返回国,而以色列当局却因他们不是犹太人而拒绝接纳他们。 这难道不是种族主义吗?!

为厘清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自问:“对基督徒而言,承认以色列国意味着什么?”

是承认其存在的既成事实,还是承认其今天在巴勒斯坦存在的合法性?

就既成事实而言——这是一种历史现象——我们只能承认,自1948年以来,巴勒斯坦境内确实存在一个政治实体,而联合国这一世俗机构也同意将其承认为以色列国。

但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存在是否具有合法性?
例如:某人持有被侵占的物品;我们承认该物品在其手中; 但我们能否在不犯下严重不公的情况下,通过承认其占有权来认可这一事实?

因此,由此引发的良知问题是:“我们能否承认以色列国在巴勒斯坦的合法性?”

当谈论一个国家的合法性时,我们指的是对特定领土的历史权利。就以色列而言,人们提到的是一种圣经权利。因此,我们将讨论以色列的历史与圣经合法性。

1. 历史合法性

在20世纪和21世纪,没有任何足够有力的历史论据能够证明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是正当的,因为巴勒斯坦属于其巴勒斯坦公民,正如其他任何国家都属于其国民一样。数百万巴勒斯坦人正在主张他们对巴勒斯坦的合法历史权利。 这些权利早于圣经时代,而圣经中确实提到了巴勒斯坦和巴勒斯坦人。巴勒斯坦人对抗犹太入侵者的战争广为人知(《撒母耳记上》28章)。

在基督降生之前,犹太人曾多次试图在巴勒斯坦建立国家。 该国约在公元前1000年以王国形式建立。但不到一个世纪后,这个王国便分裂为两部分:北部的撒玛利亚王国和南部的犹大王国,后来这两个王国都消失了。 前者于公元前722年被摧毁,即其建立200年后,因亚述的入侵而覆灭; 而后者则于公元前586年被巴比伦人摧毁,约在其建立400年后,犹太人被流放至巴比伦。

直到公元前1世纪,犹太王国才在罗马帝国统治下重建,由大希律王于公元前37年执政。 但该王国于公元70年再次被提图斯率领的罗马军队摧毁。犹太人随后逃离巴勒斯坦,散居世界各地。但巴勒斯坦人仍留在巴勒斯坦。

两千年后,即1948年,以色列国在巴勒斯坦重现,声称对这片土地拥有主权,却损害了长期在此生活的巴勒斯坦人的权益。 从世界各地涌入圣地的犹太人,通过暴力手段驱逐了巴勒斯坦人。巴勒斯坦人不得不在悲惨的境遇下离开家园,流亡至阿拉伯国家,在帐篷和贫民窟中度日。 各大国协助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定居,并在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国宣告成立后短短十五分钟内便予以承认,仿佛巴勒斯坦及其人民根本不存在一般。

然而,关于巴勒斯坦人存在的历史证据不胜枚举(《圣经》中的证据:《民数记》13:21-23;社会、文化、民俗及考古证据:古代和当代的巴勒斯坦货币等)。

必须指出,那些支持以色列的人通常对犹太人怀有内疚感;因此他们选择将犹太人安置在巴勒斯坦。但将从他人手中强行夺取之物给予另一些人,这算得上伸张正义吗? 人岂能处置他人的财产?例如,一个美国人、英国人或法国人,是否有权处置不属于他们的巴勒斯坦土地?

一个问题:那些为了安抚良知而想给犹太人一个家园的人,既然他们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土地,为什么不把欧洲或美洲的一部分土地给他们呢?

对此,人们通常会援引《圣经》的合法性来回应:以色列人对巴勒斯坦拥有《圣经》赋予的权利。 于是,我们便被从历史层面带到了圣经层面,而提出这种说法的人,往往是对圣经一无所知。

因此,犹太人是以基督徒的名义,要求我们承认他们对巴勒斯坦拥有圣经赋予的权利。 如今,基督耶稣的子民被要求为那些否认耶稣的人作有利的见证。而且,这竟是奉《圣经》之名。这就是基督预言的末世忠信考验。就连梵蒂冈本身也未能通过这一考验。

因为犹太教既非种族,亦非地理疆域,而是一种在基督耶稣里已臻完美圆满的宗教。对基督徒而言,承认犹太人拥有犹太国,就如同承认基督徒拥有基督教国一样荒谬。

2. 圣经的合法性

许多基督徒支持以色列国,他们真诚地认为这是在帮助“选民”进入他们的“应许之地”。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福音的光照下,重申“应许之地”和“选民”这两个概念的真正含义。

2.1. 应许之地

巴勒斯坦并非《圣经》中应许给当今以色列人的应许之地,原因有二:

  1. “应许之地”是某种属灵现实的象征。
  2. 这片土地的应许附带条件。

2.1.1. 应许之地是属灵的

上帝向亚伯拉罕及其后裔应许了一片土地。几个世纪以来,《圣经》对上帝所期望的“应许之地”这一概念进行了阐释,最终将其呈现为一种精神层面的现实,而非地理层面的现实。 正因如此,圣保罗说:“亚伯拉罕因着信,就住在应许之地,好像住在异乡一样,住在帐篷里,他和同受这应许的以撒、雅各也是这样。 因为他期待那座有根基的城,那城的建筑师和建造者就是上帝」(希伯来书 11:9)。

大地的灵性早已植根于《旧约》。 因此,利未支派没有自己的土地,因为上帝自己就是他们的产业。圣经确实说:

“摩西没有给利未支派分地为业;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就是他们的产业。” (《约书亚记》13:14、33)

此外,《诗篇》37(36)篇指出,温柔和正直的人将拥有大地,而经文并未断言巴勒斯坦的所有以色列人都温柔正直;这些美德在任何地方都可能存在。 最后,耶稣解释道,“天国”并非可见之物,而是存在于人的心中。 当法利赛人问他“神的国”何时显现——对他们而言,这代表着普世的犹太复国主义帝国——耶稣回答道:

“神的国来临无法被观察到,人也不能说:看哪,它在这里!看哪,它在那儿!因为,你们要知道,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加福音17:20)

如今,在犹太教内部,也有拉比强调应许之地的精神维度。正如大拉比乔纳森·艾贝舒茨的评论:“经上记着说: ‘你们要住在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以西结书36:28)。耶和华曾应许将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但当撒拉去世时,他甚至没有一块地来安葬她。 那么,这应许是如何实现的呢?因为有两片土地都名为以色列:一片是上方的以色列地,另一片是下方的以色列地。 圣地即天国,那里有神圣的宫殿,智慧之泉由此涌流。被应许并赐予我们祖先的正是这片属灵之地,而非物质的土地。」 (拉比埃马纽埃尔·莱维恩著《上帝的国度与凯撒的国度》。“觉醒”出版社,贝鲁特)。

至于亚伯拉罕的后裔——应许之地的继承者,这也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概念。 基督徒不应从那种父系传承、按历史和种族谱系寻找后裔,而应依据对耶稣作为弥赛亚的信仰。圣保罗确实说过:“你们若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作继承人的” (加拉太书 3:29)。

因此,对基督徒而言,任何拒绝承认耶稣为弥赛亚、而期待另一位弥赛亚的犹太人,都不应被视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也不应被视为应许之地的继承人——无论该应许是属灵的还是物质的。

2.1.2. 应许是有条件的

早在耶稣基督降临之前,上帝就已剥夺了犹太人的继承权,因为应许之地是以遵守盟约为条件的;这一条件并未得到遵守;盟约因此被犹太人打破; 于是,上帝宣告了一项新约,即由耶稣所立的约,而犹太人至今仍拒绝接受。

条件

假设应许之地是一个地理位置,那么我们不应忘记,这一应许是附带条件的。事实上,摩西曾对犹太人说:“如果你不谨守遵行这律法的一切话……上帝必使你和你子孙的灾殃格外严重……”

连词“若”表明该应许是有条件的。摩西接着说: “因为你没有听从耶和华你神的命令,所以,正如主曾乐意用恩惠充满你们……他同样乐意使你们灭亡,将你们彻底消灭,你们必从即将得为业的那地被拔除” (《申命记》28:58-63)。
因此很明显,一旦背叛,不仅土地不再属于你们,犹太人及其后代还将面临痛苦的惩罚并被逐出这片土地。这就是盟约的条款。

被打破的盟约

犹太人没有遵守盟约的条件。圣经坦率地指出,他们通过崇拜邻国的偶像,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物,从而效仿异教习俗,背叛了上帝。 (参见《列王纪上》16:30-34 / 《耶利米书》7:30-32)。 同样,《诗篇》106(105)篇也总结了犹太民族的不忠:“他们背叛至高者……还在何烈山铸造了一头(金)牛犊……他们追随巴力……他们效法外邦人,成为偶像的奴仆……他们将儿女献为祭物,在迦南的偶像面前宰杀他们。」

正因如此,天主藉先知之口,向以色列倾泻了祂的烈怒:
“以色列家的首领们,你们听着!你们厌恶公义,扭曲一切正直的事;你们用血建造锡安,用罪恶建造耶路撒冷,还说:‘耶和华岂不在我们中间吗?’……因你们的过犯,锡安必变为耕地,耶路撒冷必成荒场……」(弥迦书 3:9-12)。

上帝在以赛亚书中又说:“我养育了儿女,看他们长大,他们却背叛我。 牛认识它的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但以色列却不认识……唉!这犯罪的国民,这满身罪孽的百姓,这作恶的族类,这败坏的儿女!他们离弃了耶和华」(以赛亚书 1:2-4)。

盟约的破裂与新约

在谴责以色列的不忠之后,上帝通过耶利米宣告犹太人已违背了盟约。祂预言了一个新约的到来,它将不同于第一个,因为信徒所得的不是土地,而是上帝自己: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与以色列家立一个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列祖所立的约……那约是他们自己背弃的……但我将与他们立的约是这样的……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里;那时,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31-33)。

显然,这个新约与旧约不同,因为它“不会像旧约那样”。其中一个区别在于,它不许诺任何地理上的土地,而是天主将自己赐予所有信靠耶稣——新约缔造者——的人。

犹太人至今仍拒绝基督的盟约,因为它既不向他们许诺任何地理上的土地,也不给予他们建立他们所渴望的全球犹太复国主义帝国的“特权”。

2.2. 选民

神的拣选从来不是针对一个现成的希伯来民族——尽管有些人至今仍这样认为——因为神的拣选落在一个男人身上,即叙利亚人亚伯拉罕,而非一个在亚伯拉罕之前并不存在的犹太民族。因此,认为犹太教是一种种族的观点是错误的; 正因如此,圣经提醒犹太人,他们的祖先亚伯拉罕是亚兰人,即叙利亚人。摩西在对犹太人说:“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说:我的父亲(亚伯拉罕)是亚兰人……”时,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申命记》26:5)。

拣选亚伯拉罕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迎接弥赛亚的社会环境。因此,目的并非在于那个民族,而在于基督——祂“到了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却不接待祂” (《约翰福音》1:11)。

但对于所有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的人,无论其种族,祂都“赐给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翰福音》1:12),从而形成普世上帝的子民。 根据福音书,神的子民就是耶稣的子民。

昔日,耶稣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就要死在罪中”,又说:“神若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 最后,他对他们说:“你们的父是魔鬼,你们想要行你们父的私欲”(若望福音 8:24-44)。

如今,基督徒对他们说什么呢?…… “你们是我们的长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罗马犹太会堂对他们说。耶稣的门徒与否认耶稣的人,怎能成为兄弟?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凡问他安的,就是参与他的恶行”(《约翰二书》10-11)。

对于我们所见证的耶稣而言,真正的犹太人就是耶稣的门徒。在《启示录》中,耶稣不正是谴责那些犹太人“冒用犹太人的名号,其实是撒但的会堂”吗? (《启示录》2:9和3:9)。

正因如此,圣保罗说:“你们若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拉太书》3:29)。 因此,他邀请犹太人信靠耶稣,从而被“接枝”到上帝的子民中(罗马书11:23)。

所以,问题不在于排斥犹太人作为个人,而在于排斥以色列作为国家。 相反,我们邀请犹太人跟随耶稣,成为神子民的一员。爱与真理促使我们不要让他们深陷错误之中,让他们误以为自己仍是“选民”,已重返“应许之地”。

因为我们必须明白,那些继续否认耶稣是基督的犹太人,具有圣约翰所预言的“敌基督者”的特定特征:“谁是说谎者?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人吗?这就是敌基督者”(《约翰一书》2:22)。
所有基督徒和穆斯林都承认耶稣是基督。即使在佛教和印度教中,我们也能找到耶稣的追随者。甘地经常谈论他对耶稣的钦佩,也不掩饰他对基督徒的失望: “把耶稣给我,把基督徒留给你们自己,”他曾这样说道。

约翰关于敌基督的预言不能套用在那些承认耶稣是基督的人身上,而应指向那些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的人。 这一特征仅适用于那些明确否认耶稣并期待另一位弥赛亚的犹太人。他们就是敌基督。

那些不相信耶稣的犹太人并非选民,这一点不足为奇。 耶稣曾对一位表明信靠他的罗马军官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我在以色列中,还没有遇见过这样大的信心。 我告诉你们,将有许多人从东边和西边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而(以色列)国里的子民却被赶到外面的黑暗里去:在那里必有哀哭切齿。」 (马太福音 8:11)。

上帝的国与以色列国之间的对立,是耶稣与犹太人争论的核心;这种对立在基督的言语中显而易见,当时他谴责了以色列国的子民,将他们定为外面的黑暗(马太福音 8:11)。

因此,随着耶稣的到来,“选民”的概念从一种部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观念,转变为一种普世观念。这就是为什么耶稣谴责那些试图以民族主义方式理解犹太教的以色列“王国子民”: “你们是出于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想要行”(约翰福音8:44)。那些以魔鬼为父的人,不可能成为以耶稣为父之人的“长兄”。

这也是耶稣始终拒绝成为一个犹太复国主义帝国之王的原因:“我的国不属这世界,”他曾这样说(约翰福音18:36)。 (参见文章:《耶稣的悲剧》)。

先知们早已将拣选的恩典延伸至各族人民。公元前八世纪的以赛亚,不正是宣告了上帝的这番预言吗: “我必聚集万国万民……从他们中间拣选祭司和利未人,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66:18-21)。 因此,基督徒从非犹太民族中拣选礼拜事工人员,正是耶稣普世司祭职真实性的明证。

2.3. 那么,我们该得出什么结论呢?

圣保禄回答说:“该作何结论?以色列人所寻求的,他们没有得到;但那些蒙拣选的人却得到了”(罗马书 11:7)。
而蒙拣选的正是耶稣的门徒。

3. 以色列作为时代的标志

既然今天从世界各地聚集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并非在应许之地的选民,那么以色列的重新出现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是时代的征兆。

人们常谈论“时代的征兆”,却未指明具体是哪个时代。这一表述让人联想到“末世”。
谈及这些时代,耶稣曾说:“耶路撒冷将被外邦人(以色列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时期结束”(路加福音21:24)。因此,以色列因拒绝基督而体现了异教。
基督耶稣降临之后,外邦人就是那些否认耶稣是基督的人;他们是异教各种表现形式的象征,是反基督的典型代表。

当犹太人禁止使徒们传讲耶稣时,使徒们祷告说: “希律和本丢·彼拉多,连同外邦人和以色列民,确实在这城里联合起来,反对你所膏立的圣仆耶稣”(使徒行传4:27)。

“反对”一词揭示了“以色列的万民(goyims)”中潜藏的敌基督精神,这里的“万民”意指“以色列的异教徒”。(参见文章:《昨日与今日的敌基督》)。

犹太人试图让人相信,他们回归巴勒斯坦是一个“大征兆”,也是旧约预言的惊人应验。然而我们知道,这些预言实际上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犹太人从巴比伦流亡中回归。 切勿被其蒙蔽。

因为现在更应理解的是《新约》中关于“外邦人”末日的预言。如此我们方能明白这些“外邦人”究竟是谁。耶稣曾告诉我们:“那行毁坏可憎之物必立在圣所里” (马太福音24:15)。此外,《启示录》还揭示,敌基督将把他的追随者聚集在巴勒斯坦的圣地,特别是那被撒但(而非上帝)从世界各地聚集到耶路撒冷——这座深爱的城市—— 耶路撒冷,那里他们是由撒旦而非上帝从世界各地聚集而来,是为了战争而非和平(《启示录》20:7-9)。(参见文章:《启示录之钥》)。

4. 每位真正基督徒的态度

那么,一位忠于基督耶稣的基督徒,面对当今的以色列国,究竟应持何种态度?

此刻正是沉思并践行《启示录》中对那些仍愿作耶稣见证人者所说的话语之时:

“你必须再次向许多民族预言……” (《启示录》10:11)

若主在这末世时期吩咐祂的使徒们“再次”预言,那是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被他们未能认出的敌基督所迷惑。 他们非但没有揭露他,反而与他建立了良好关系。因此,《启示录》提醒他们作为使徒和耶稣见证人的职责;在保持沉默之后,他们今天必须再次站出来,指证他的敌人:以色列。

当基督降临时,祂的子民并未接纳祂。如今,“祂的子民”却接纳了敌基督……

任何基督徒若承认巴勒斯坦犹太国的合法性,就等于背弃了基督徒的身份,因为这等于默认耶稣的门徒并非先知预言中的以色列,耶稣也不是基督。 耶稣曾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人不能同时事奉耶稣的国度与以色列的国度,若不揭露以色列的假弥赛亚主义,就无法捍卫对耶稣弥赛亚身份的见证。 犹太人深知这一点,而基督徒却对此一无所知。

在如此重大的事关上,中立或沉默都昭示着冷淡:“你既不冷也不热,你若冷或热该多好! 既然你这样温吞,我就要把你从我口中吐出去”,主在《启示录》3章15节中如是说。

因此必须做出选择,我们将根据我们的承诺接受审判:基督徒并非通过承认以色列来坚守自己的见证,而是通过邀请犹太人承认耶稣。

皮埃尔(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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